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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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运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运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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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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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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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支持本公司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由本公司选择合适的时机以自有资金收购、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整合尼龙化工产业,构建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目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向本公司转让所持工程塑料公司股权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尼龙化工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目前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陆续发布39号、30号、9号、33号、40号、2号、41号、37号八项新准则后,本公司根据上述新准则相应调整了公司的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