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窦啟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建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代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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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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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⑴、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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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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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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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60]号)核准,公司2014年1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374,7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8,996,845.00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40,719,005.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8,277,839.2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5,374,700.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32,903,139.26元,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证天通[2014]验字1-2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已重新登记注册,注册号520000000052373。
2、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说明
2014年2年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9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74万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2月21日。
3、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说明
根据201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公司拟以2014年4月17日的总股本395,99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0元(含税),共派现金47,519,964.00 元。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2014 年7月11日; 除息日:2014年7月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4日。
4、出售子公司桂林益佰漓江制药有限公司的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76号)和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新版GMP)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为贯彻国家政策,结合公司整体规划情况,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漓江制药的全部药品品种和相关资产及知识产权全部转入本公司。
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2014年8月8日,本公司与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1,050万元的价格出让漓江制药100%的股权。 2014年8月11日,本公司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10万元,8月13日,交易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资产交割,9月30日,收回全部尾款。
5、对全资子公司贵州苗医药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情况说明
2014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贵州苗医药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苗医药的借款人民币 490,000,000.00 元,以债转股的形式转增苗医药的注册资本,增资后苗医药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苗医药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6、收购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2014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出资人民币7.95亿元收购陶建国、张新军持有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于2014年7月8日支付第一期款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41亿元(根据合同约定代扣转让方应缴税费1.49亿元)。2014年7月1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7月25日,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2.9亿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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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修订部分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公司执行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事项不构成重大调整事项,未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其本报告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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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由于公司对苏州夏启宝寿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其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因此,该权益性投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按法规,该事项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