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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了50.79%,主要原因是预付投资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偿还银行贷款;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了618.88%,主要原因是贸易业务应收客户款项增加;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了34.62%,主要原因是贸易业务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1824.7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股权收购首付款;

      (5)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了163.16%,主要原因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6)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了2308.79%,主要原因是支付了深圳仁锐仓库改造工程款项;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了46.00%,主要原因是本期费用摊销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了88.23%,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提取了所得税费用;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了37.60%,主要原因是股权投资差额分期摊销;

      (10)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52.00%,主要原因是归还到期借款;

      (11)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了34.73%,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应付开发成本减少;

      (12)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72.04%,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职工薪酬款项;

      (13)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了513.1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缴纳各项税费;

      (14)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了47.32%,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的部分购房定金结转到预收账款及收入;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是归还长期借款;

      (16)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是应付代付融资款减少;

      (17)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了100.00%,主要原因是归还长期借款。

      2、截止报告期末,损益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分别较上期增加137.12%、96.53%和114.80%,主要是房地产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期减少了79.55%,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的媒体广告费、顾问费和代理费减少,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费用本期不再合并;

      (3)管理费用较上期减少了30.10%,主要原因是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费用本期不再合并;

      (4)财务费用较上期减少了717.49%,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减少了146.83%,主要原因是坏账准备减少;

      (6)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减少了41.81%,主要原因是本期不再合并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政府补助减少;

      (7)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了385.78%,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应税所得额增加。

      3、截止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房地产板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购买理财产品和支付股权投资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偿还借款支付现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公开竞拍购买方正集团持有方正东亚信托12.5%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拟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东亚信托”)12.5%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竞拍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临2014-060号公告、临2014-061号公告、临2014-063号公告)。

      公司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公开信息,参加了方正东亚信托12.5%股权的公开挂牌转让。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证明》。本次交易尚需通过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并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临2014-065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对内部资产进行整合,待相关条件成熟时,择机将内部优质资产注入,尽快促成上市公司主业调整和变化,做大做强上市公司”。

      承诺履行进展: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产权交易所竞拍的方式购买方正集团持有的方正东亚信托12.5%的股权。2014年9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证明》,公司以人民币57,982.85375万元成功摘牌(详见公司2014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14-065号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其中对上海泰宇商贸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40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温州高科产业投资开发公司的权益性投资400,000.00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名称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丽

      日期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6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参加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余丽女士、周伯勤先生、夏杨军先生及卢旸先生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方面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并付出了辛勤劳动。鉴于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责任重大,为体现风险报酬原则,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本年度起,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7万元(含税)。

      公司此次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既是充分肯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外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6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参加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4-06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本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与方正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本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为继续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拟与方正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方正财务公司将为本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包括提供存款、贷款、结算以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服务。

      2、方正财务公司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得到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至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涉及的关联方介绍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0】427号),成立于2010年9月,初始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2013年7月3日增资至50亿元人民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3241657,金融许可证号:00454509,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方正财务公司许可经营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其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仅限于成员单位股票)。

      方正集团持有方正财务公司50%股权,为方正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正集团下属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方正财务公司42.5%股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方正财务公司7.5%股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方正财务公司总资产124.53亿元,2013年实现收入6.06亿元,净利润2.69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1)方正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本公司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决定是否与方正财务公司保持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2、服务内容

      方正财务公司同意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或指示向本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2)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3)结算服务;

      (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服务收费

      (1)关于存款服务

      本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2)关于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

      本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方正财务公司最高可为公司提供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

      (3)关于结算服务

      方正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结算服务而产生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方正财务公司承诺给予本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关于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方正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交易限额

      本公司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与方正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交易作出以下限制:

      (1)在本协议期间,本公司在方正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另外,公司存放在方正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本公司银行存款的最高比例不超过上一年度公司从方正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占本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

      (2)在本协议期间,本公司拟向方正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公司对经营班子授权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的最高额的综合授信额度。

      5、风险控制

      方正财务公司保证将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方正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发生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6、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除非适用于甲方的上市规则另有规定或要求外,在有效期满之日前30日,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延长协议。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甲方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或要求需要履行其他程序或符合其他条件时,双方同意中止执行本协议,直至有关程序或条件得以满足或完成。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方正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财务管理、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事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本公司融资成本。相关存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关联存款不存在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7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9:30-11:30和13:00-15: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二会议室

      (六)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二)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请详见201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传真:010-82524580

      (五)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1日9:00-11:00和13:00-15:00。

      (六)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庚立、迟名佳 联系电话:010-82529555、82524587

      电子邮箱:qgl@china-hi-tech.com chimingjia@china-hi-tech.com

      联系传真:010-82524580

      (二)其他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 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

      2、 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730)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二)如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730)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三)如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730)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四)如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730)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4-07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30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位,实际参加监事5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