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4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7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董事9名(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分别为:任浩先生、陈启祥先生、崔聚荣先生、陈向阳先生、毕志超先生、田克宁先生、迟京东先生、平晓峰先生、王爱国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浩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8340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18340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增设“递延收益”一级科目,原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递延收益单独进行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递延收益 ”5601.85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 5601.85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递延收益”年初数5202.40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年初数5202.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4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17日,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出书面通知,定于2014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如期召开,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分别为:苏斌、张家新、刘秀元、赵京玲、陈明玉。公司有关处(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斌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8340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18340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增设“递延收益”一级科目,原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递延收益单独进行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递延收益 ”5601.85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 5601.85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递延收益”年初数5202.40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年初数5202.40万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14-04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具体准则,而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8340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18340万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18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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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增设“递延收益”一级科目,原来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的递延收益单独进行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调增2014年9月30日“递延收益 ”5601.85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 5601.85万元;对期初财务报表的影响为追溯调增“递延收益”年初数5202.40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负债”年初数520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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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