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57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在2013年年报和2014年半年报填报过程中,因公司工作人员填报疏忽,未将公司经营过程中使用部分应收账款向银行质押贷款或办理保理融资贷款的具体金额进行填报,现将应收账款受限金额情况公告如下,本次补充公告不影响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分析判断。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用于向银行质押贷款及办理保理融资贷款,合计应收账款受限金额为75,882.47万元。 在2013年年报中补充,见公司《瑞康医药201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6、应收账款”补充:“(9)、应收账款的其他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中有75,882.47万元用于向银行质押贷款及办理保理融资贷款。”
截止2014年0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用于向银行质押贷款及办理保理融资贷款,合计应收账款受限金额为20,993.87万元。在2014年半年报中补充,见《瑞康医药2014年半年度报告》“第九节,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6、应收账款”补充:“(9)、应收账款的其他说明:应收账款余额中有20,993.87万元用于向银行质押贷款及办理保理融资贷款。”。
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