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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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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85版)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自下而上”选股策略相结合的原则。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根本,投资于转型过程中受益较多的行业,充分挖掘这些行业中具有持续成长性和业绩稳定增长的优质企业。根据对宏观经济和市场风险特征变化的判断,通过不断优化资产配置、控制仓位和采用股指期货做套期保值等策略,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由基金经理和研究员组成的投研团队及时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并应用量化模型进行优化计算,根据计算结果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在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结合市场主要经济变量和金融变量的变化,综合分析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和风险特征及其变化方向,将主要基金资产动态配置在股票和债券等大类资产之间,同时兼顾动态资产配置中的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策略,在股市系统性上涨阶段抓住权益类资产的收益机会,在股市系统性下跌阶段利用固定收益类资产及股指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降低损失,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业绩稳定增长、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构建投资组合。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筛选相结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品种,构建公司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备选股票库的构建由定量筛选和定性筛选两部分组成。

      定量筛选:数量研究员利用最新的量化工具和数量化方法,建立综合量化筛选模型。该模型重点衡量公司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公司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估值等因素,从量化的角度筛选出具有优势备选股票;

      定性筛选:作为定量筛选的重要补充,本基金还将通过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定性研究分析,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备选股票库。投研人员经过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审慎分析,根据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和成长空间、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核心竞争力、持续成长性、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能力、利润的持久稳定性、品牌效应、市场营销能力、分红派息率、财务健康度、潜在风险等因素,多维度地考察公司的状况,并且通过实地调研和拜访,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层、治理结构和行业竞争格局等状况,经过充分研究分析之后,筛选出备选股票。

      最后合并定量和定性筛选出的基本面最健康、最具优势的个股作为备选股票库中的备选股票。

      在建立股票投资组合的过程中,本基金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对备选投资对象做进一步研究分析。

      第一,公司所处行业的背景分析。通过行业背景分析,研究行业的基本特点,判断行业在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过程中的受益程度,明确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第二,公司持续成长性的分析。通过对上市公司生产、技术、市场、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深入研究,评估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具体为:产能利用率、原材料的自给率、生产规模在行业的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营销渠道、品牌竞争力等方面在行业中表现较强;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每股收益增长率等方面在行业中具有领先优势。

      第三,公司盈利稳定性及财务风险的分析。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对公司盈利能力的评估主要考察的相关指标包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股息率等;对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的评估主要考察的指标包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总资产、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每股经营性现金流等。通过财务报表分析、实地走访调研上市公司以及研究员的研究报告,分析企业过去几年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盈利稳定性,发掘盈利稳健增长且财物状况良好的优质上市公司。

      第四,公司治理水平的分析。本基金主要从信息披露、激励机制、关联交易、投资人关系等方面进行研究评估,信息披露应当翔实、及时,对管理层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关联交易是否侵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投资人沟通渠道的畅通程度均放映出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

      第五,公司管理层的分析。本基金从企业管理层能力、制订的战略、组织结构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公司管理层的分析。管理层能力不仅包括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更要强调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3.债券投资策略

      在资本市场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通过研判债券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国际化趋势和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构造组合。债券类品种的投资,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健回报的原则。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属于高收益债品种之一,其特点是信用风险高、收益率高、债券流动性较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仍处于起步阶段,仅有小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有评级机构评级;与高信用风险相对应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较高的票面利率和到期收益率;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在我国目前市场规模较小,市场参与者较少,单只债券的规模也较小,且有持有人数上限限制,因此债券的流动性较差,随着我国信用债市场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将会急剧的扩大,流动性也将得到改善,但从长期来看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流动性仍将低于信用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品种,这是其品种本身固有的风险点之一。

      本基金在对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市场发展动态紧密跟踪基础之上,依据独立的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评估体系,配备专业的研究力量,并执行相应的内控制度,更加审慎地分析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在中小企业私募债组合的管理上,将使用更加严格的风控标准,严格限制单只债券持有比例的上限,采用更分散化的投资组合,更短的组合到期期限来控制组合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以控制风险为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预判市场系统风险较大时,应用股指期货对冲策略,即在保有股票头寸不变的情况下或者逐步降低股票仓位后,在市场面临下跌时择机卖出期指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当股市好转之后再将期指合约空单平仓。

      6.其他投资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因为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配售以及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原因被动获得权证,或者在进行套利交易、避险交易以及权证价值严重低估等情形下将投资权证。本基金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对权证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础上,结合股价波动率等参数,运用数量化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其合理内在价值,从而构建套利交易、避险交易组合以及合同许可投资比例范围内的价值显著低估的权证品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为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权重为55%,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沪深300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2.上证国债指数以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因此,我们选取了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如果今后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中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比较基准指数,本基金可以在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中关于投资组合报告的要求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商价值共享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2,307,816,372.64元,份额净值为1.255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405元。

      其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014年6月30日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2014年6月30日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上海家化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 《关于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3]49号),指出公司与吴江市黎里沪江日用化学品厂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中存在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对公司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恒生电子2014年1月2日公告称,日前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报告,称其收到浙江证监局【2013】13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数米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

      勤上光电于2014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号)。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部分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本公司对以上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除此之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资产构成

      2014年6月30日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①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18日。

      ②根据《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债券、权证、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占基金资产净值的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应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释义”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四) 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五) 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六) 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七)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