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负责人余昱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分析情况:
(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94.96%,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1.68%,主要系报告期根据库存商品余额及其状况,分析其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比较后,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3)投资收益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5.85%,主要系报告期理财投资计提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0.75%,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影响所致;
(5)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81.97%,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产生的损失所致;
(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2.29%,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长影响所致。
2、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分析情况: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65.48%,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66.65%,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减少90.17%,主要系报告期末定期存款较年初较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882.7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工程款定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长55.5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理财投资金额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073.34%,主要系本期兴塔厂区和浙江汉声二期工程正在建设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154.23%,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高尔夫会员费所致;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55.43%,主要系报告期归还了投标保证金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67.20%,主要系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到期还款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分析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10.08%,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226.80%,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大于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57.61%,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股利大于去年同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并于201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处于待证监会审核阶段。
本事项的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4-03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4-03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高伟宾先生、周全红先生、张启华先生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本次会议由高伟宾先生主持,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3-033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