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季度报告于2014年10月30日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季度报告中“本公司”、“民生银行”均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民生银行集团”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洪崎、行长毛晓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品璋、白丹,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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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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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及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每股收益、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照2013年度下半年利润分配后的股数计算,对应的比较期间数据已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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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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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新办法达标要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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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新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201亿元。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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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民营企业银行、小微企业银行、高端客户银行”三大战略定位,紧密围绕“特色银行”和“效益银行”的经营目标,按照年初制定的“稳增长、调结构、抓机遇、控风险、搭平台、提效益”的工作思路,各项业务稳步推进,资产质量总体可控,盈利能力不断提升。
1、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201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67.78亿元,同比增加34.64亿元,增幅10.40%;实现营业收入999.16亿元,同比增加139.41亿元,增幅16.22%,其中非利息净收入325.11亿元,同比增加71.25亿元,增幅28.07%,占营业收入比率为32.54%,同比提高3.01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1.08元,同比增加0.11元,增幅11.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6.86元,比上年末增加1.05元,增幅18.07%。本公司净息差为2.61%,同比提升0.23个百分点。
2、 资产负债规模不断扩大,战略业务稳步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7,693.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31.31亿元,增幅16.83%;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509.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67.06亿元,增幅11.22%;吸收存款总额23,976.9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510.01亿元,增幅11.69%。
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本公司战略业务不断深化。在两小战略方面,一是持续推进小微金融2.0版流程再造的实施和落地,通过系统固化流程,创新优化风险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小微作业效率,控制业务风险,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62.6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42亿元,小微客户数264.21万户,比上年末增长73.72万户;二是继续深化小区金融战略,不断增强满足客户需求的综合性服务能力,丰富以居民生活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非金融服务体系,塑造小区金融内涵式发展方式。在民企战略方面,有余额民企贷款客户11,468户,民企一般贷款余额6,200.44亿元,在对公业务板块中的占比分别达到79.69%和61.43%。在高端客户战略方面,私人银行客户数量达到14,448户,比上年末增长12.00%;管理金融资产规模达到2,306.0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14%。
3、 强化成本管控力度,有效提升运营效率
本集团不断强化成本管理力度,优化成本费用管控模式,2014年前三季度,成本收入比为30.51%,比上年同期下降0.14个百分点,运营效率持续提升。
4、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本集团持续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风险预警监控和资产清收化解力度,不良资产虽然有所上升,但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04%,比上年末上升0.19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99.96%和2.07%。
(五)股本情况
本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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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情况
前十名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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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3年3月29日起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和各结算参与人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具体持有人信息,进行了合并加总。
2、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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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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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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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大公”)对本公司2013年3月15日发行的“民生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大公对本公司2013年以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债务履行情况进行了信息收集和分析,于2014年5月16日出具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4】064号),评级报告对民生转债信用等级维持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详见2014年5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6、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无
二、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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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初,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本公司作为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时已分别提前采用上述七项准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披露。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本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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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洪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高管人员签名:
洪崎________张宏伟________卢志强________
刘永好_______梁玉堂________王玉贵________
王航________王军辉________吴迪_________
郭广昌_______秦荣生________王立华________
韩建旻_______郑海泉________巴曙松________
尤兰田_______毛晓峰________邢本秀________
赵品璋_______万青元________白丹________
石杰________李彬_________林云山________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