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杨树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建禄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茂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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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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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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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主要系本期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主要系项目投资预付款增加,尚未结算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本期短期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本期支付以前欠付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5、应付股利:主要系子公司支付股利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14年3月偿还到期的中期票据所致。
7、长期借款: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资本公积:其主要原因系本期收购资产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资本溢价所致;
9、财务费用:主要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长期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其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投资收益:其主要原因系收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红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其主要原因系本期日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减少,存货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主要原因系本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以及短期理财增加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量净额:其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经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本期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以现金 53,377.22 万元收购甘肃农垦拥有的6宗面积合计为 737,651.85 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敦煌农场、宝瓶河牧场、平凉农业总场等 3 家农牧场的农业类相关资产(含负债),截止2014年3月31日,上述事项已取得甘肃省国资委的批复,双方已办理了上述资产的移交,公司已具备对收购资产的控制权,公司将3月31日确定为合并日。
由于在合并前后本公司与上述3家农场同受甘肃农垦控制,本公司在编制本期报表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①收购资产于合并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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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自2014年1月1日至合并日止期间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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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7 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4-055”号公告)。
报告期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收益情况见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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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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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该会计政策变更将导致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4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以上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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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