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风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金宝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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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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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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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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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2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请参阅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2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 10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情况请参阅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活塞 公告编号:2014-030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日期
2014年7月1日
2、变更的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政策产生重大变更。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由于采用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
5、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通过投资主体间接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7、公司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变更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