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长春经开 公告编号:2014-0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杜婕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高贵富代其参加并表决,独立董事张闯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孟庆凯代其参加并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为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流动资金借款。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