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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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戴茂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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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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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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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较年初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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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
3、报告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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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出售存量零碎股相关事项
公司因以前年度实施权益分派等业务产生588股的存量零碎股,集中记入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专用账户。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存量零碎股问题,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于2014 年8月与登记公司签署了《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售零碎股协议》,并委托登记公司办理出售事宜,2014 年8 月,登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完成上述股份的出售,公司取得净所得2,990.89元,并将此部分所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科目。
2、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5 日与 CIMA公司签订1000台销售订单合同。截止2014年9月底,合同已履行完毕。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南京白鹭高速客运股份有限公司”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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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进行了重新核定,该准则仅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并明确规定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4-06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