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4-009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报》。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上述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011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公司会计政策调整。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袁彤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聘任杨国来为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杨国来,男,1972年6月出生,1999年12月加盟公司,曾任北京三元禾丰牧业有限公司、沈阳华康牧业有限公司、河南禾丰牧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助理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税务等工作。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4-010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参与了本次会议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项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会计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调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牧业 公告编号:2014-011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日期
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的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七项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不含本次被替换的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 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号、41号七项新会计准则构成对前述具体准则的替换和补充,公司一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后,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