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把握好促进金融业发展与支持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
第二要把握好市场化改革方向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之间的平衡
第三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
⊙记者 周鹏峰 ○编辑 孙忠
深化金融改革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昨日在出席“2014金融街论坛”时从金融监管角度提出,深化金融改革需要把握好三大平衡。
第一要把握好促进金融业发展与支持实体经济之间的平衡。
王兆星说,国际金融危机已经证明,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自我发展、自我循环、自我创新不可持续,最终必将带来金融膨胀和金融危机,严重损害实体经济的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必须以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有效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值得指出的是,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始终十分关注如何加强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问题,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银监会也正在牵头推进发展普惠金融这一项重点改革任务。
“我们将着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三农、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的金融服务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基础金融服务的均等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深化金融改革,应更有利解决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王兆星表示。
第二要把握好市场化改革方向与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之间的平衡。
王兆星说,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深化改革绝不能偏废政府的调控和管理作用,自由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非是全部作用,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与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之间并不矛盾,而应该是相辅相成。
第三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之间的平衡。
王兆星说,一方面,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体系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金融风险和金融风险控制的难度在进一步加大。包括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同业业务等也要进行合理的规范和监管,这需要在推进改革的同时加强风险防控,尤其对重大风险隐患必须要保持高度的警觉。
另一方面,正在和将要实施的一系列重大金融改革措施,从长远来看,必将有利于金融业的稳健发展,但短期内也会对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盈利能力带来严重的冲击,特别是对中小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压力测试。
“我们需要充分考虑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将改革实施的力度与市场主体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既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又同步关注金融体系发展的稳健性和风险变化的多样性,努力使改革发挥最大成效。”王兆星指出,尤其是要切实把握好依法监管和金融创新之间的平衡。
中央确定的重要改革政策中明确提出要鼓励金融创新。今年以来,在资产证券化试点方面也已经取得积极的进展,至9月末,已经有29家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1725亿元,并探索在交易所市场成功试点发行了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我们也在探索扩大基础资产范围,鼓励三农、小微企业、西部开发等信贷资产支持的证券,对于这些工作,我们会持续推进。”但王兆星也指出,金融创新不应该超越金融机构自我的风险管控能力,更不应该是对监管法规和监管标准的突破和规避,必须把握好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平衡。
王兆星还指出,深化金融改革还要注重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推动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协调均衡发展。据披露,至2013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已经达到了151万亿,目前已经达到了160万亿,在金融业中的比重已经超过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