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4-07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13:30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名,持有股份数为630,054,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4%。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持有股份数为629,475,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名,持有股份数为57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
二、提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烟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11,894,57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1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15,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4%。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1,894,570股,赞成票比例为99.78%;反对10,000股,反对票比例为0.08%;弃权15,900股,弃权票比例为0.1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都伟、刘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