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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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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201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51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等离子屏及模组资产和业务处置等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15日起停牌。

    2014年10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股权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3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5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4,285.71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长虹集团以不低于其发行前持股比例(23.20%)参与认购。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长虹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3.50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依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长虹集团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收购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约220,000.00220,000.00
    智能交易平台和模式建设项目88,351.4985,000.00
    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45,807.194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约404,158.684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对前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控股股东的认股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地论证。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集团”)100%股权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仍在进行中,待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中披露目标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等,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收购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约220,000.00220,000.00
    智能交易平台和模式建设项目88,351.4985,000.00
    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45,807.194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约404,158.68400,000.00

    1、收购零八一集团100%股权

    本项目拟收购零八一集团100%股权,将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发展较为成熟、盈利能力较强的零八一集团整合进入上市公司。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拥有更全面的业务类型,有效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零八一集团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整合平台,更好地吸收社会资源,为自身科研生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本次收购有利于激发军工企业经营活力,发挥上市公司人员、品牌、渠道的协同效应,加速零八一集团军民融合技术的产业化应用转换,推动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

    2、智能交易平台和模式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基于互联网时代的智能交易平台,依托本公司在品牌、实体店分布的优势打造020商业模式,是实现公司营销业务信息化管理的重大行动,加速传统业务电商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划与投资方向。

    3、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建设具有长虹特色的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以系统化、集成化的IT工具支撑反应快速、协同高效、互联网化的研发模式,打造一支具有较大规模的创新产品开发队伍,是公司“拥抱互联网”推动可持续性发展的重大举措。

    4、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2.50%,有利于充实公司营运资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从自身发展实际出发,结合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控股股东长虹集团参与认购股票以及公司购买关联方军工集团持有的零八一集团100%股权等事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为保持长虹集团控股比例,同时支持公司本次发行,长虹集团拟以不低于其发行前持股比例(23.20%)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同意公司与长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协议对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认购价款的缴纳、股票限售期、违约责任、生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公司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零八一集团100%的股权,同意公司与军工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对转让价格、价款支付进度及股权过户时间安排、过渡期损益安排、人员安排、协议生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赵勇先生、刘体斌先生、李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出具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4CDA3022)。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订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随着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战略和智能战略的推进,公司的营业范围随之扩大,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意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同时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整合军工资产,按照国家保密法、军工企业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相关要求,同意在公司章程中增加针对军工企业的特别条款。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整合军工资产,按照国家保密法、军工企业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要求,同意公司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增加针对军工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对信息披露文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应依其保密管理体系履行保密管理和审查程序,确保不存在泄漏国家秘密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促使公司轻装上阵,保证公司未来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欧公司”)61.48%股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虹欧公司审计报告(文号XYZH/2014CDA3017),截至2014年8月31日,虹欧公司资产总计人民币399,167.79万元,负债总计人民币388,903.54万元,股东权益总计人民币10,264.25万元。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4〕150号),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虹欧公司61.48%的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6,419.39万元。

    根据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按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4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虹欧公司61.48%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陆仟肆佰贰拾万元整(小写¥64,200,000.00)。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对转让价格、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交易标的过户登记事项、过渡期的损益归属、协议生效条件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 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进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

    6. 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事宜;

    7.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8. 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9.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 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工作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收购零八一集团100%股权事项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收购零八一集团100%股权尚需取得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暂不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出售虹欧公司61.48%股权等事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再行召开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上第一至十项、十二至十四项议案涉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4-053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并一致认可,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4,285.71万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长虹集团以不低于其发行前持股比例(23.20%)参与认购。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长虹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过程中的报价,其认购价格与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5、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依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长虹集团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收购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约220,000.00220,000.00
    智能交易平台和模式建设项目88,351.4985,000.00
    智能研发管理平台及体系建设项目45,807.194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约404,158.68400,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尽快推动项目的实施,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对前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交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实际,有利于公司良性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长虹集团拟以不低于其发行前持股比例(23.20%)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有利于保持长虹集团的控股比例,同意公司与长虹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监事会认可公司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零八一集团100%的股权,同意公司与军工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可公司出具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实际,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提出的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的议案,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促使公司轻装上阵,保证公司未来持续良性发展,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欧公司”)61.48%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54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家具、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与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电子商务;软件开发、销售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第二百零九条 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及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按照相关规定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应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自第十一章之后,章节和各条编号顺延。


    根据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55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达坤”)转让持有的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欧公司”)61.48%股权,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的评估机构对虹欧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尚需征得虹欧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及虹欧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事项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0月30日,四川长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61.48%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绵阳达坤转让持有的虹欧公司61.48%股权,股权转让价格按照基准日为2014年8月31日的评估机构对虹欧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征得虹欧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及虹欧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绵阳达坤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号:510703000002266

    成立时间:2005年1月5日

    注册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北段13号

    法定代表人:汪昊怀

    注册资本:壹亿元

    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前置审批的业务),项目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机械和电子产品的销售、开发及服务,建筑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市政道路的维护和保洁(不含金融、证券、保险及融资性担保等需要前置审批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绵阳达坤为绵阳市经开区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虹欧公司61.48%股权。

    1、虹欧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比例低于25%)

    注册号:510700400000273

    成立时间:2007年6月12日

    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赵勇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零肆拾捌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和开发等离子以及其他新型显示产品。

    2、虹欧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目前,虹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虹欧公司股东单位出资金额(万美元)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1,548.00153,527.5261.48%
    四川世纪双虹显示器件有限公司9,500.0068,793.9327.11%
    Mavericks Investment Holding LTD2,945.4422,483.168.40%
    Cloudbreak Investment Holding LTD1,054.568,049.643.01%
    合计35,048.00252,854.25100%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