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银行开通电子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业务及实时转出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14年11月4日起,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合作开通前置在长沙银行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电子交易直销自助式前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前台(长沙银行)”)业务,并由长沙银行提供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与长沙银行合作推出该业务合作货币基金产品的实时转出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交银施罗德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710,以下简称“交银现金宝”或“货币基金”),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长沙银行余额理财服务协议》的投资者;适用业务范围为投资者持长沙银行借记卡指定唯一账户签约开通余额理财业务,包括基金开户、转入(即普通申购业务)、转出(即普通赎回业务)、实时转出(即快速赎回业务)、账户查询等。
至此,交银现金宝的直销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台(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及电子交易前台(长沙银行)。如未来本基金管理人调整业务的适用范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二、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
“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是本基金管理人及长沙银行为通过上述本基金管理人前置在长沙银行的电子交易前台持有交银现金宝货币基金份额的直销客户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指:基于长沙银行提供的垫资服务,投资者通过电子交易前台(长沙银行)提交货币基金实时转出申请,申请赎回货币基金份额对应款项快速到达投资者申购货币基金时对应的银行卡资金账户的业务。
三、实时转出业务规则
1、 本公告所述“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2、 投资者目前仅可通过长沙银行柜台办理实时转出业务,申请时间为工作日(包括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节假日的9:00-17:00。若长沙银行届时于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新增开通实时转出业务的,以长沙银行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或通知为准。
3、 单个投资者T日15:00至T+1日15:00(T日、T+1日均指工作日)单笔、累计申请实时转出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伍拾万(5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及长沙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交易限额并通知投资者。
4、 全体投资者T日15:00至T+1日15:00(T日、T+1日均指工作日)累计申请实时转出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壹仟万(10,0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及长沙银行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相应调整该上限。长沙银行按照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的申请时间逐笔划拨资金给投资者,如垫付资金总额余额不足以支付实时提现申请金额,则投资者无法提交该笔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申请,如有资金需求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办理货币基金的普通赎回业务以完成交易。
5、 申请货币基金实时转出服务前,投资者须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前置在长沙银行的电子交易前台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并持有货币基金。
6、 当投资者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状态正常,相应的关联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状态正常,且其交易账户持有足够的货币基金份额余额时,方可提交货币基金实时转出申请。
7、 投资者成功提交实时转出申请并通过验证后,长沙银行实时垫付对应的转出资金至投资者申购货币基金关联的资金账户中。未通过验证的申请将不予以划款。
8、 就通过验证的货币基金实时转出服务申请,投资者所持有的相应基金份额将被过户至长沙银行在本公司开立的直销基金帐户中,并由本公司办理过户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赎回款用于归还长沙银行已经划拨的垫付款及支付相应服务费(如有)。
9、 投资者通过长沙银行提交实时转出申请之日(自然日,含当日)起,不再享有基金收益。
10、 实时转出业务不提供申请撤销服务。
11、 实时转出业务暂不收取服务费,日后长沙银行与本公司协商一致后可根据业务情况决定收取服务费并调整服务费标准。
12、 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机关要求冻结、扣划、非交易过户、强制赎回货币基金份额、基金份额质押等情形,导致投资者用于实时转出的份额不能过户至长沙银行在本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或本公司无法及时赎回过户份额,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过户份额赎回款不能及时到账等情况,投资者应按长沙银行要求的方式向其偿还垫付或应付款项及相应损失的责任。
13、 其它未尽规则详见《长沙银行余额理财服务协议》及本基金管理人、长沙银行相关业务公告或通知。
四、重要提示
1、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前置在长沙银行的电子交易前台办理货币基金交易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长沙银行及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办理业务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和业务规则。
2、 本基金管理人和长沙银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手续费等进行调整并通知投资者。
3、 投资者知晓并同意,由于货币基金相比股票型、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投资者具备投资低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承受能力,因此投资者进行货币基金的相关交易时,将被系统默认为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建议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直销网站进行风险测评,以了解自己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
4、 投资者申请关闭余额理财业务时,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前置在长沙银行的电子交易前台开立的基金交易账户中的剩余货币基金份额将被自动发起转出操作。如转出成功,视为投资者同意委托长沙银行自动解除其签署的《长沙银行余额理财服务协议》,并同时为其关闭相应的基金交易业务。如因转出金额超限、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转出失败,则投资者所开立的该基金交易账户存续,解约失败。投资者充分理解、知悉及认可上述业务操作安排。
5、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管理人开通前置在长沙银行的电子交易前台业务以及开通货币基金实时转出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交银现金宝货币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b.cn
客户服务电话:(0731)96511
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风险提示:
1、在以下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及长沙银行可临时暂停货币基金实时转出业务,并视情况及时恢复该业务:
(1)第三方通讯故障;
(2)本基金管理人或长沙银行出现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其他系统暂停服务情形;
(3)所有投资者当日实时转出总额超过长沙银行设定的限额;
(4)货币基金暂停赎回;
(5)其他不可抗力情形。
2、如因长沙银行或本公司系统故障、系统升级,或投资者关联银行资金账户/基金账户/交易账户已销户、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或自然灾害、网络/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导致过户份额对应的款项无法按期向投资者划付的,长沙银行与交银施罗德基金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并确保遵守有关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妥善保管密码及交易信息等个人交易相关信息。电子交易前台(长沙银行)根据身份验证结果处理投资者的交易申请,通过相关个人信息验证的申请即视为投资者亲自办理之交易。由于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密码等个人信息泄露而引起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