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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4-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10月29日以信息平台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成员共11名,通讯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不仅合理有效的利用了公司的闲置资金,且有助于降低子公司经营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借款利率:年利率6%,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资金进行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进行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购买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上网公告文件

      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