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四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64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董事韩世友先生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设立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次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65)。
2、 会议审议《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覃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项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补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先生,1968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1年至1992年就职于北京科理高技术公司;1992年至1994年就职于北京兰多咨询有限公司;1994年至1997年担任北京益康信息工程公司总经理助理;1997年至2000年担任北京佳洲电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至2008年担任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产品中心总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北京银达润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611 股票简称:内蒙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4-65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
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名称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公司于 2014 年10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3、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
拟注册地: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赵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筹)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申请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设备销售;应用软件、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旨在更好的为公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有助于拓宽市场空间。
2、存在的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31日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李勇先生履历的认真审核,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同意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其余董事任期相同。
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应苗
舒 建
乔 羽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