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华东委托贷款提前收回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4-019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华东委托贷款提前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3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通过交通银行宁波药行街支行向宁波市华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次发放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委托贷款,贷款年利率为18%,期限自2013年1月30日至2015年1月30日,贷款满十二个月后借款人可申请提前还款,公司实际于2013年1月31日放款人民币3000万元整。详细内容见公司2013年1月26日《关于宁波华东委托贷款事项公告》。
截止2014年10月30日,公司已收到宁波市华东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提前归还的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相应利息同时结清。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 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4-020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淮安弘康委托贷款逾期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6日淮安弘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弘康”)与本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向淮安弘康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年利率15%,目前该委托贷款已逾期,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8月9日《公司关于淮安弘康委托贷款逾期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民币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淮安弘康、李先华、卞慧芳提起诉讼。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日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详细内容见2014年11月1日人民法院报第G 67版公告)。
有关该事项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