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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
    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4-1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

    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号文核准募集的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3月28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心增利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400-811-9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11月11日,即在2014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三)授权方式 1、纸面方式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述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或通过本公告规定的电话授权方式授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代销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应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以下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

    基金管理人通过短信平台向已获取手机号码的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如因上行短信通道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上行投票短信无法接收到或逾期接收到,短信投票失效,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三)电话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12日17:00止)在客服电话上增设持有人专用通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电话投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主要代销机构的呼叫中心也将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表决意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书自动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为受托人。基金管理人可发布临时公告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建议增加的受托人名单。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纸面、电话等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授权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书的样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icbccs.com.cn/)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形式及程序应符合本公告的规定。

    1、纸面方式授权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① 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果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其收到的基金管理人邮寄的专用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时,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在专用回邮信函上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具体表决意见,并回寄给基金管理人,该授权委托书即视为有效授权。

    ②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可参考附件二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的纸面授权文件的送达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纸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进行授权的,可通过邮寄授权文件或在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柜台办理授权事宜。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将其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和所需的相关文件送交基金管理人或受托人营业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在授权截止时间前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的柜台办理授权,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及指定代销机构网点柜台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时,直销柜台及指定代销机构网点柜台将为投资者提供纸面方式授权的服务。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论投资者是否授权或选择何种授权方式,均不影响交易的进行。

    2、电话授权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在客服电话上增设持有人专用通道,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并按提示转人工坐席进行授权。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主要代销机构的呼叫中心也将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从而完成授权。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等其他授权的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暂不开通。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授权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未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在只存在有效纸面方式授权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没有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意志行使表决权;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无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但存在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以有效的其他非纸面方式的授权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项,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授权其授权表示一致的,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5)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6)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4、对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开始时间及截止时间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至2014年12月12日16:30时。将纸面授权委托书寄送或专人送达给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代销机构的指定地址的,授权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授权的,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14年11月12日前及2014年12月12日17:00以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均为无效表决。 非纸面方式的表决起讫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3)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 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 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受托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 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4)如果同一基金份额以非纸面方式进行多次表决的,以时间在最后的表决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将由本基金管理人在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1-9999

    联系人: 孙睿

    联系电话: 010-66585061

    电子邮件: sun.rui@icbccs.com.cn

    传真: 010-66583374

    网址:http://www.icbccs.com.cn

    2、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5号北京INN大厦五层

    联系人:原莹、高靓、赵蓉

    联系电话: 010-85197522、010-85197581

    邮政编码: 100010

    3、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021) 3135 8666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基金管理人将自权益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始持续暂停投资人申购。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11-9999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

    《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成立于2013年3月28日,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将自权益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开始持续暂停投资人申购。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自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日起,基金管理人将设置自行赎回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自行赎回期间赎回本基金份额。自行赎回期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在自行赎回期间,本基金将暂停申购,该期限内的赎回款项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正常清算交收。

    (3)自行赎回期限届满后的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为保障剩余资产分配的及时性,经本管理人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分配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红利支付接口完成。

    3、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第十九部分第二款约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约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须经特别决议通过,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决议即可生效: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

    (2)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结算机构记录相符;

    (3)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准备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保障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筹备持有人大会事宜,并与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机构投资者和部分个人客户进行了沟通,制定了客户通过通讯方式参与持有人大会的方式方法,从而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进行。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基金合同终止的主要风险是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终止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付,避免了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www.icbccs.com.cn及2014年11月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受托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填写):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填写):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证券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额数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书。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3. 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 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5. 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件三:

    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
    证券账户卡号:
    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终止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4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证券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字迹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表决意见空白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委托人本证券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名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京东旗舰店支付费率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京东三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共同推出“京东旗舰店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期间本公司京东旗舰店基金申购费率调整为0.6%。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11月5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确定。

    二、适用基金范围

    京东旗舰店已上架产品为

    工银金融地产股票 000251

    工银信息产业股票 000263

    如京东旗舰店上架本公司其他基金产品,将遵循上述优惠费率,不再另行公告。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京东旗舰店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四、活动期费率优惠

    1、活动期间,本公司京东旗舰店基金申购费率调整为0.6%,活动结束后上述优惠费率将恢复折前申购费率。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优惠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

    3、各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其他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

    4、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icbccs.com.cn/etrading;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六、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