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4-041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该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0日公告,其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为使广大股东进一步明确投票、表决事宜,按照正确方式,准确无误的投票表决,特此对授权委托书及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做如下补充、更正:
●授权委托书格式
原为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
1 | 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1 | 董事候选人:李立群 | |||
2.02 | 董事候选人:李静 | |||
2.03 | 董事候选人:王福军 | |||
2.04 | 董事候选人:张杰 | |||
2.05 | 董事候选人:王春丽 | |||
2.06 | 董事候选人:王迈 | |||
2.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苏 | |||
2.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智文 | |||
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国华 |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01 | 监事候选人:何光杰 | |||
3.02 | 监事候选人:袁跃华 | |||
3.03 | 监事候选人:张国娟 |
更正为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2.01 | 董事候选人:李立群 | |||
2.02 | 董事候选人:李静 | |||
2.03 | 董事候选人:王福军 | |||
2.04 | 董事候选人:张杰 | |||
2.05 | 董事候选人:王春丽 | |||
2.06 | 董事候选人:王迈 | |||
2.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苏 | |||
2.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智文 | |||
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国华 |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3.01 | 监事候选人:何光杰 | |||
3.02 | 监事候选人:袁跃华 | |||
3.03 | 监事候选人:张国娟 |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二)表决方法
原为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更正为
由于涉及需采用累积投票制,现删除一次性表决方法。
二、投票举例
原为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0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股票代码60048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88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更正为
由于未涉及一次性表决方法,现删除一次性表决方法的举例。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附件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2.01 | 董事候选人:李立群 | |||
2.02 | 董事候选人:李静 | |||
2.03 | 董事候选人:王福军 | |||
2.04 | 董事候选人:张杰 | |||
2.05 | 董事候选人:王春丽 | |||
2.06 | 董事候选人:王迈 | |||
2.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苏 | |||
2.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智文 | |||
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国华 |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表决票数 | ||
3.01 | 监事候选人:何光杰 | |||
3.02 | 监事候选人:袁跃华 | |||
3.03 | 监事候选人:张国娟 |
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回 执
截止2014年11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2
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488 | 天药投票 | 13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请按以下分项表决方式申报: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01 | 董事候选人:李立群 | 2.01 |
2.02 | 董事候选人:李静 | 2.02 |
2.03 | 董事候选人:王福军 | 2.03 |
2.04 | 董事候选人:张杰 | 2.04 |
2.05 | 董事候选人:王春丽 | 2.05 |
2.06 | 董事候选人:王迈 | 2.06 |
2.0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晓苏 | 2.07 |
2.08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智文 | 2.08 |
2.0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国华 | 2.09 |
3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3.01 | 监事候选人:何光杰 | 3.01 |
3.02 | 监事候选人:袁跃华 | 3.02 |
3.03 | 监事候选人:张国娟 | 3.03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注: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案组(第2号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88 | 买入 | 1.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88 | 买入 | 1.00元 | 2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488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议案组共9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申报股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董事候选人选举 | ||||
候选人:一 | 2.01 | 900 | 100 | 400 |
候选人:二 | 2.02 | 100 | 500 | |
****** | ****** | ****** | ||
候选人:九 | 2.09 | 100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