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4-059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
●委托理财金额:2500万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2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文书局”)与国元信托签署《国元·安丰·2014030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时代华文书局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国元信托设立的“国元·安丰·2014030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信托期限为2年(自信托项目成立之日起计算),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0%,按年付息。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为该信托产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重大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批准机构批准。
二、信托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1.受托人基本情况
受托人名称: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金:12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0号
法定代表人:过仕刚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受托人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国元信托2011年净利润为25,860.5万元,2012年净利润为40,890.16万元,2013年净利润为54,121.84万元。
3.公司与国元信托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受托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国元信托2013年总资产431,794.99万元、
净资产412,038.92万元、总收入86,936.89万元、营业利润68,253.12万元、净利润54,121.84万元。
三、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1.基本说明
“国元·安丰·20140301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期限为2年(自信托项目成立之日起计算),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0%,按年付息。信托计划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委托人以受托人名义受让枞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枞阳建投”)持有债务方为枞阳县财政局的应收债权,在信托期内枞阳县财政局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2.产品说明
本信托产品为集合信托计划。
3.敏感性分析
时代华文书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该信托计划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购买信托产品的资金属于时代华文书局自有资金,不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
4.风险控制分析
(1)若枞阳县财政局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则枞阳建投履行债权回购义务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枞阳建投是由枞阳县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2)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为枞阳建投按期支付金额回购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注册资本69.66亿元人民币,是安徽省最大的国有独资担保机构,有较强的担保能力。本信托计划风险可控,保障措施充分有效。
5.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时代华文书局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公告项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发生额为4.75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07%,余额为5.1亿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10%。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