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腾讯科技签署《智慧书城合作协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腾讯科技签署《智慧书城合作协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 11月 2日与腾讯签订了《微信支付&皖新传媒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已及时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与腾讯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39 号)。2014年11月4日,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签署了《智慧书城合作协议》,该项目合作主要由腾讯科技旗下微信事业群负责,共同推进微信社交平台在全国书店的广泛应用。
一、协议签署目的
本协议双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理念,为共同搭建以微信为载体、以新华书店及其它实体业态为基础的O2O体系,在全国范围共同推进实体书店与新媒体的有效结合。拟在11月中旬双方首批合作样板店——合肥三孝口书店和淮南书城将正式上线,成为首批传统与新媒体有效结合的书店,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结合微信的体验式O2O书店(智慧书城)。
二、协议对方主要情况
腾讯科技是中国最早也是目前中国市场上最大的互联网即时通信软件开发商之一,已形成了面向在线生活产业模式的业务布局,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网络社区;十年多以来,一直秉承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经营理念,始终处于稳健、高速发展的状态。腾讯科技成立于1998年11月,马化腾担任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分阶段有效推进新华书店O2O“智慧书城”项目。
阶段一:完成全国首家O2O智慧书城的上线
阶段二:安徽省内新华书店的有效覆盖
阶段三:省外新华体系的宣传与推广
2、双方就该项目作为各自该行业领域的标杆样板之一,由公司按阶段推进该项目的推广与实施,腾讯科技提供技术、方案、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公司作为实体书店推进该项目的实施方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腾讯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微信平台服务提供商,双方尽可能利用各自资源来有效推广“智慧书城”。
3、双方与第三方书店合作推进时,可签署三方合作协议,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
4、双方应协商解决合作中所遇问题。
5、双方合作不改变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任。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及履行将有利于双方凭借各自的优势资源,来共同打造文化消费、图书发行行业中第一个微信O2O体验平台,将传统书店、传统卖场转型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验式的智慧书城,并将其作为各自官方在该领域内的标杆样板。公司将借助O2O应用平台,并有效结合600多家线下实体门店资源,形成一个集门店指引、自助查询、自助提货(核销)、自助会员服务、畅销自助获取、自助移动收银、互动娱乐、在线购买、智能扫码快捷支付、体验分享、社交传播、创意营销、会员行为分析、会员精准营销等功能的生态闭环,对公司零售卖场业务等转型升级将产生积极作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智慧书城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