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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10月3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4年11月5日下午17: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二、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深圳市瑞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为本次授信提供个人连带担保,深圳市瑞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为免费担保。李介平、邓本军、叶志彪、陈如刚、简社为公司董事,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上述董事回避。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4年1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3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本次授信为有担保授信。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3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1月 5 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共八项具体会计准则。

    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年初持有的天筑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500万元,调整前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调整后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本次追溯调整,仅对公司年初“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变更仅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除上述影响外,本次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 年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除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几项具体会计准则变更对公司 2013 年度和 2014年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4年1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至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联系传真:0755-83768373

    邮 编:5180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620瑞和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20;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83345785

    联系传真:0755-8376837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11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C座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关于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