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4-04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新增、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了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2014年11月05日 14:00,公司11层董事会议室
4、主持人: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5、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 74人 |
代表股份 | 155609644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24.2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 6人 |
代表股份 | 107431998 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6.75%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 68人 |
代表股份 | 48177646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7.51% |
6、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仝允桓、监事符全、程亚光、董事会秘书代双珠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股东大会的2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投资设立华胜信泰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 15560964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14年第二次修订) | 155604244 | 100% | 0 | 0% | 540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