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二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7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2014-048《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蒋伏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被提名人蒋伏心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49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伏心先生:1956年0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共江苏省委研究室特约研究员。
蒋伏心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年6月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为解决与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7月4日、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30起连续停牌,并于2014年9月30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0日。
2014年10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汇鸿集团收到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暨整体上市的实施意见(详见公司2014-039号公告),主要内容是对汇鸿集团现有资产和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剥离,然后对汇鸿集团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本公司通过向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汇鸿集团股东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汇鸿集团,实现汇鸿集团主要资产、业务整体上市。
目前,汇鸿集团、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资产剥离、整合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本公司将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汇鸿集团,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范围较广,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较多,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30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鉴于上述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9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28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5、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本公司2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投资发展部
通讯地址:南京市户部街15号兴业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10002
传真:025-86895395
4、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投资发展部
联系电话:025-86648112
传真:025-86895395
联系人:王胜华、金丽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11月28日召开的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事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说明
1、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基本情况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738981 | 汇鸿投票 | 1 |
3、投票流程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表决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 表决议案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全部议案 | 99.00元 |
1 |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元 |
(3)表决意见: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如果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单项议案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准。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汇鸿股份”股票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 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1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 如拟对议案1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 如拟对议案1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 如拟对议案1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981 | 买入 | 1.00元 | 3股 |
5、投资者注意事项::
(1)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