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2014-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4-04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疆
联系电话:0997-2134018 联系传真:0997-2125238
2、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哲 李一
联系电话:010-58206855 联系传真:010-58205433 010-58207433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