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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重组私募债试点启动
    2014-1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王璐 刘伟 ○编辑 梁伟 衡道庆

      沪深交易所和报价系统均已准备妥当

      ⊙记者 马婧妤 王璐 刘伟 ○编辑 梁伟 衡道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制定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5日发布实施,标志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合并简称《通知》),以拓宽企业并购重组融资渠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法人为开展并购重组活动,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试点办法》从发行条件、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备案材料及豁免、发行及转让方式、承销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及风险防控、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规范。

      试点期间,报价系统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重点行业公司发行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对发行人企业规模和债券期限没有限制,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根据《试点办法》,并购重组私募债所募集的资金应当用于支持并购重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等。并购重组私募债券采取备案制发行,经过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备案的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发行、转让。

      据悉,报价系统已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发行、转让做好准备。中证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报价系统已经完成相应系统开发,可以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提供方便快捷的备案、发行、报价、转让、登记结算等全流程服务,将有利于并购重组私募债券的高效、低成本发行。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2年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来,上交所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私募债券备案、转让、信息披露的服务机制,此次并购重组私募债券也将参照私募债券的有关业务流程办理。后续,上交所将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积极探索私募债券品种创新,强化投资者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并购债是交易所市场支持企业进行并购重组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为并购重组相关主体提供了便利的债务融资渠道,也进一步丰富了交易所私募债券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的债券投资品种。深交所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加快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建设,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私募债券品种创新,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目前,报价系统参与人持续增加,已有包括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内的151家专业机构参与人,同时,还有大量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人间接参与报价系统交易,为并购重组私募债券在报价系统的发行、转让提供了买方基础。

      自2014年8月18日以来,已有包括证券公司资管计划、收益凭证、次级债、私募基金在内的89只私募产品在报价系统成功发行,募集资金约65亿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报价系统开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是中国证券业协会支持国务院化解产能过剩、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企业通过私募市场募集兼并重组所需的并购重组款项、偿还并购重组贷款所需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对于推进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