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特别报道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科技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执行款的公告
  •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4500万元
    财务资助资金的公告
  •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  
    2014年11月7日   按日期查找
    B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9版:信息披露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案件执行款的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4500万元
    财务资助资金的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4-038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11月14日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14日9:30-11:30 和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 年11月7日。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于2014年 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11 月 14 日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1月 14 日 9:30-11:30 和13:00-15:00。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详见附件2)。

    5、现场会议地点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亚欧商厦七楼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临2014-034)号公告。公司亦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11月 7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4年11月12日9:00-11:30和14:30-17:00。

    5、登记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亚欧商厦10楼 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 刘姝君

    2、联系电话: 0931-8473891

    3、传 真: 0931-8473866

    4、邮 编: 730030

    5、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上海股票帐户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1:股东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14日 9:30—11:30和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38民百投票1个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兰州民百”的投资者,对《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申报股数表决意见
    738738民百投票买入1.001股同意
    738738民百投票买入1.002股反对
    738738民百投票买入1.003股弃权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