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共建债券统计制度
2014-1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高翔 ○编辑 衡道庆
央行和证监会已联合发布了《债券统计制度》。此举旨在全面、准确反映债券市场的发展,综合监测评估债券市场对货币政策及金融稳定的影响。
《债券统计制度》以我国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及其他场所发行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债务证券,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等债务性金融工具作为统计对象,由报送机构逐支报送债券的产品、发行人、存续期、交易、持有人信息,以及债券收益率和其他有关统计资料。
报送机构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具体到工作职责上,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统一采集编制债券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证监会负责交易所债券市场统计工作管理与数据的收集、整理与汇总,并以信息共享的方式按制度要求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和证监会依职权分别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并加强债券统计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