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浩明
在市场上享有盛誉的海洋养殖企业獐子岛,日前突然宣布由于遭受“冷水团”的袭击,大量快到收获期的底播海产品死亡,损失超过8亿元。獐子岛由此也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獐子岛公司净资产不过23亿元左右,去年净利润5200多万,现在一下子就捅出8亿元的亏损巨洞,不管是对企业还是对投资者,打击都是巨大的。有人依据公司几年来的财务数据,推导出其中可能存在猫腻的结论,要求监管部门彻查。但在有关方面尚未公布调查结果的时候,各方投资人还只能善意地从天灾的角度来看待獐子岛这次变故,并且期待公司能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尽快走出阴影,摆脱危机,恢复声誉,重新发展壮大起来。
不过,即便这次獐子岛巨亏的确是因为百年不遇的“冷水团”袭击,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也不妨碍各方投资人从制度层面来反思这一事件。按照獐子岛的说法,底播海产品的日常检视是相当困难的,通常也只有到了采收时才能准确地知道收成有多少。也因为这样,因此在这之前,根本就无法了解这部分资产的实情,当然也就无法发出业绩预警。不过与此同时,在会计科目上,这些资产是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如果有出现减值的可能,是可以提取跌价准备的。可问题在于,鉴于企业本身并不认为存在减值的可能性,因此那些事实上具有高风险的底播海产品就没有被提取过坏账准备,以致公司账面上根本反映不出这些存货的实际价值变动,投资者更无从了解公司资产状况。而一旦爆发风险,也就没有丝毫回避机会。獐子岛还在停牌,但投资者心里清楚,除非有奇迹,否则复牌后难逃多个跌停板。
于是,问题就来了:如果说獐子岛所从事的海产养殖业存在某种难以预测风险,而且现行会计制度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特殊安排,那么在承认公司信息披露并未违规的前提下,这样的公司是否该上市呢?换言之,那些日常经营存在较高非系统性风险的企业,恐怕就未必适合在主板市场交易。股票市场的投资原则虽然是买者自负,但其前提是信息必须透明。如果由于客观原因,企业确实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对于投资者来说就面临极大的莫测风险。而让这样的企业上市,显然就不很妥当了,因为它无法让投资者获悉足够的信息以做出自己的投资判断。
类似的情况,在前几年就有过。重庆啤酒是一家原本从事啤酒生产的传统企业,公司后来投资了乙肝疫苗。这个项目风险极大,当然如果成功的话收益也是突出的。只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乙肝疫苗的临床试验中,本身并不能把握效果,期间公开披露的信息也不可能有实质性内容。这样,就使投资者对于重庆啤酒的投资,在某种意义上沦为了一场赌局。结果大家都知道了,由于实验证明疫苗并无疗效,重庆啤酒股价出现了连续十多个跌停板,投资者损失惨重。这里的问题就在于,该不该把一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高风险投资放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是很值得讨论的。特别是作为在主板上市的企业,本该以业绩平稳增长为卖点,在无法准确披露信息的情况下贸然从事高风险投资,的确有悖于初衷。
笔者在此想要强调的是,不是说上市公司就不能投资高风险项目,或者从事高风险业务的开发,要害在于在信息披露上是否能有效跟上,进而在财务制度设计上也有相应安排。如果做到了这些,那么即便遭遇再大的风险,投资者也只能自己承担。但事实是,无论是今天的獐子岛还是当年的重庆啤酒,都存在特定条件下难以完整、准确、及时披露信息的问题,在假设这些确实并非是公司之过的前提下,同时依规在财务数据上也不会有相应的提示,那么让投资者来单独承担这种风险,是否公平呢?说到底,这应该是一个上市制度设计的问题,或者说是从事特定行业与特定投资的企业所需要的特定制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如果我们暂时还无法设计出这种特定的制度,以致投资者的利益无法得到相应的保证,那么这些企业最好就不要上市,一般上市公司也不宜投资这些项目。当然,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设计上,则可以另外考虑为这些公司留出运作的空间。(作者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