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14国债21(01942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持有的“14国债21(01942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11月7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交易所债券“14国债21(019421)”价格异常。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1月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4国债21(019421)”按照中债估值价格予以估值;待上述债券交易所价格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将恢复为采用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