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16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5,520万股的35.5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3年11月4日,恒邦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000万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1月8日发布的《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6))。
近日,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恒邦集团的通知:
11月5日,恒邦集团将质押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本公司2,000万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同日,恒邦集团将上述2,000万股用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人民币贷款17,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相关程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11月5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5日至借款合同到期日止。本次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股用于银行贷款质押担保,占持有本公司股份16,160万股的12.38%,占本公司总股份45,520万股的4.39%。
截至目前,恒邦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6,160万股中共质押16,160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50%。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