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互动
  • 5:研究·宏观
  • 6:信息披露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的补充公告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  
    2014年11月8日   按日期查找
    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5版:信息披露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的补充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的补充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4-06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内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5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42%股份)《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出将《关于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股东大会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4年1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713,407,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2%,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合法有效。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0月15日印发了《关于证券公司试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2014]1526号)。根据该通知,东吴证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短期公司债券首批试点的20家券商之一,可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机构间报价与服务系统申请备案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在当前证券行业大力发展创新业务的形势下,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为创新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必将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补充公司短期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创新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将显著改善公司融资手段不足的问题。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中短期融资工具,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杠杆,提升负债水平。通过增加财务弹性,进一步提升公司ROE水平。

      为了匹配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推进业务长期有序开展,公司有必要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考虑到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周期较长,以及一系列备案审批的要求,同时鉴于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和时机与市场环境和公司运营情况密切相关,为适应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融资较为频繁的特点,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升融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公司根据净资本变化情况自主控制发行总额度;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可多次滚动发行。

      2、发行期限为一年以内。公司备案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一次备案,在备案的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监管机构核定的短期公司债券发行额度内进行备案,同时确定每期短期公司债券的备案发行场所、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具体方案,并对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偿还情况进行监督。

      4、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16年5月为止。

      (四)上述临时提案无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五)临时提案是否需要网络投票:是。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内容,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公告的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