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4-103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金瑞投资于2014年11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投东及实际控人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投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金瑞投资 | 大宗交易 | 2014年11月6日 | 14.02 | 1,420 | 4.997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瑞投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371.3439 | 57.6131 | 14951.3439 | 52.6159 |
二、 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迎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承诺自金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金禾股份的股份,也不由金禾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2014年7月7日,控股股东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减持期间未发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超过1%的情形。
2、本次减持未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5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公司控投股东已于2014年8月1日披露了本次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该减持计划内。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通知书。
2、金禾实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