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5日、8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临时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2014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29日、9月5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7日、10月11日、10月18日、10月25日、11月1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及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从事脱硝催化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拓展业务板块、提升盈利能力、实现自身的新兴产业战略布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