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4-1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长杰先生的通知,因个人融资需要,刘长杰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3,000,000股股票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质押登记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11月6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
截止本公告日,刘长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3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0%;本次质押股份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累计质押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2%。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