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股票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3年11月18日,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2014年7月23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修改为“将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调整为12个月”的议案。目前公司发行工作尚在进行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2013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该授权的有效期相应延长12月。除延长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4年11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临2014-044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4-04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24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7日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参与表决董事7名。经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11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四、会议议题
1、《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11月17日下午三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香江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舒剑刚 何肖霞
电话:020-34821006
传真:020-34821008
邮编:511442
七、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
以上委托意见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162 | 香江投票 | 2 | A股股东 |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99.00元 | |
1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 2.00元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 | 代表同意 |
2 股 | 代表反对 |
3 股 | 代表弃权 |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