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4-00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2014 年11月6日、2014年11月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于 2014 年11月4日发布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所列示的各项风险因素:
(1)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32,273.12万元、109,831.31万元、113,131.00万元和41,953.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989.85万元、16,800.36万元、17,248.20万元和3,577.96万元。2012年度部分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减少了对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需求,从而导致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业绩较2011年度有所下滑。2012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较2011年度下降16.97%;净利润较2011年度下降11.53%。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2年度增长3.00%;净利润较2012年度增长2.67%,业绩有所提高。但是公司短期内仍然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2)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国家宏观经济的波动和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上述相关领域的发展。公司销售的产品分布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个基础行业,单个或少数几个行业的波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发生宏观经济波动,很可能导致多个行业的投资额和增速下降,减少对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波动和下游行业波动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市场竞争风险
本公司是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目前,国内市场主要的特殊环境照明设备提供商为国际照明企业飞利浦、库柏、欧司朗、GE照明以及本公司等。随着油田、电力、船舶、冶金等行业的发展,特殊环境照明设备市场需求旺盛,原本不属于本行业的企业包括海尔集团、富士康科技集团、美的集团、TCL集团、雷士照明等知名企业纷纷涉足该行业,并通过各种竞争战略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飞利浦、库柏、欧司朗、GE照明等国际知名企业亦逐步加大对中国市场的投入,并以占领国内高端特殊环境照明市场为发展目标。因此,特殊环境照明行业未来的市场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和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报告期内均享受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因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数额分别为989.05万元、2,101.46万元、1,739.63万元和736.2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4.58%、10.70%、8.70%和14.78%。如果未来国家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如调低退税税率等),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软件产品退税的条件,以上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现有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影响。
2)企业所得税
2009年6月,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被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批准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分别为GR200944200082、GR200944200081、GR200944200080),上述三家公司201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12年9月12日,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共同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244200496、GF201244200398、GF201244200356)。2013年4月,公司、照明技术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登记,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国家或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以上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以上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盈利水平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5)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稀释风险
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3.90%、17.18%、16.35%和2.62%,基本每股收益为0.5007元、0.4116元、0.4434元和0.0743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结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和达产周期,难以在短期内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发行当年净利润增长幅度将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因摊薄较上一年度将有一定幅度降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能力:一是立足现有市场,优化内部管理,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依托现有营销网络深挖客户需求,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从而提高公司短期资产运营效率和销售利润率;二是合理实施募集资金项目,通过实施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并拓展完善营销网络,从而提高公司中长期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