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以公开征集受让方式协议转让
本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4—054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公开征集受让方式协议转让
本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就国有控股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事项,于2014 年10月 24 日发布了《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具体详情请见201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
2014 年 11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书面函件《关于发布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上市公司渝开发部分股份公告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下发的渝国资[2014]511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让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事宜的批复》精神,重庆市国资委已同意城投集团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渝开发1.1亿股股份(占渝开发总股本的13.04%)。现将有关受让方征集的相关事宜通知你司,你司在接到通知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控股股东城投集团的书面通知,现将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要求和具体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让股份数量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名称及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渝开发
股票代码:000514
上市日期:1993年7月12日
总 股 本:843,770,965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2单元39层
3、转让股份数量:
城投集团拟转让所持渝开发110,000,000股(占渝开发总股本的13.04%)股票,股票性质为非限售国有法人股。
拟受让方应当一并受让上述股份,不可分拆受让上述股份。锁定期拟受让方承诺应不低于半年。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19号令)规定,股份转让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经测算,本次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日(2014年10月24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每股5.53元。
三、拟受让方的选取
本次股权转让将通过本公司发布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选择转让对象,不设立受让方资格条件。城投集团将根据意向投资人在公开征集期间的实际申购情况确定最终转让对象和转让价格。
四、申请材料的要求
(一)接收材料的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拟受让方的公开征集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14年11月10日—11 月21日),拟受让方如有受让意向,请于本次公开征集信息公告之后向城投集团提交受让申请资料。
(二)申请材料的内容
1. 受让意向书
受让意向书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有效报价(___元/股);
(2)叙述受让意图、资金来源分类及比例、确保受让资金到位的措施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
(3)承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况:
① 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② 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③ 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承诺在股权过户完毕 ,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对受让股份进行锁定,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或减持。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基本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 股东构成及实际控制人;
(3)公司章程;
(4)同意受让本次转让股票的内部决策文件;
(5)递交受让意向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拟受让方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三)接受材料的方式
上述文件一式三份,需以 A4 纸装订后提交至城投集团。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并密封。上述文件将用于评选使用,并根据评选需要予以复制。文件一经提交即不可撤销,城投集团不负责退还。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27楼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23-63612202 移动电话:13983136056
联系时间:工作日 8:30-11:30,14:30-17:30
联系邮箱:ctcw2711@126.com
五、受让方确定方式
在前述受理申请材料期限到期后,将针对各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文件进行评选。最终与确定的一名意向受让方达成一致,城投集团将在评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选结果通知该意向受让方,并由城投集团及时与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内容是转受让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协议签署后,将按照规定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如没有意向受让方通过评选的,城投集团可重新征集投资人或报请国资监管部门终止本次股份转让。
六、其它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到期日,城投集团是否能征集到拟受让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拟受让方后,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也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