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新闻·市场
  • 6:新闻·财富管理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财富故事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  
    2014年11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B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版:信息披露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9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承诺》。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年9月1日修订)基础上继续修改公司《章程》,并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章程修改和本次章程修改内容一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2014年9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新增修改内容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章程修正案》(2014年11月10日)。

    本公司修改后的《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票通过, 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11月26日下午14:00在深圳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93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发布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目前正处于审核阶段,根据证监会审核要求,现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及第一大股东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承诺

    1、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认购对象的出资人提供认购资金、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公司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投控”)承诺:“本公司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对象(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认购对象的出资人提供认购资金、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二、关于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是否有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金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共10名,分别为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创新”)、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精诚”)、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装备”)、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信资本(天津)”)、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诚柏”)、惠州投控、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天联成”)、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兴华瑞”)以及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认购对象均已出具承诺函对其资金来源进行了说明,具体如下:

    国开创新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国开精诚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国开装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紫光通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中信资本(天津)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合伙企业认购TCL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本合伙企业各合伙人所缴纳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天津诚柏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惠州投控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惠州市政府拨款,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TCL集团关联方资金的情形。”

    九天联成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TCL集团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东兴华瑞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合伙企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TCL集团其他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上银基金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公司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终极委托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不存在来自于TCL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资金、财务资助及补偿等情形。”

    此外,《上银基金财富10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本人/本机构声明委托财产为本人/本机构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均为本人/本机构的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保证委托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资金并未直接或间接来源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00)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亦未接受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100)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4-09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本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10、 公司将于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11月11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9月2日、11月11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2、 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5日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王晋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9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开始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详见公司刊登在2014年1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4年11月10日完成了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0天,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为4.2%。

    本期融资券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是国内银行间交易商市场首笔供应链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集团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运营,是TCL金融服务业务板块运用创新金融工具、围绕消费电子产业链开展增值服务的积极尝试。(详情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和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