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协议,招商银行自2014年11月13日起代理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业务。
一、 本基金认购期为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28日。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
2、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
3、招商银行网站:www.cmbchina.com
4、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5、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以及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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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包括A、C两类份额。A类份额场内简称:双债A。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本基金A 类份额进行申购和赎回,C 类份额仅允许在场外进行申购和赎回。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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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11月11日)上午本基金在深交所停牌一小时。
(3)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14年11月14日开始重新计算。
(5)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资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6)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4年11月12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7)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1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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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最少1次,每年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该类基金份额已实现收益的90%;同时,在每月最后一个交易日,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5 元(含),则在次月10个工作日之内对该类基金份额实施收益分配,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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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14年11月14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14年11月12日前(含当日) 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自2014年11月10日起,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的因特殊事项而停牌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股票上港集团(证券代码600018) 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根据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原则,本公司对旗下管理的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述相关股票也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相关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