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4-5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为进一步支持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展,履行协助本公司解决经营厂房事宜的承诺,2014年11月10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浩鹏”)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提供给金鸿曲轴使用厂房之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4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1日。
二、协议主体介绍
甲方: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恩惠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本结构: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控股
注册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对汽车销售业、商业及房地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乙方: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朝晖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1亿元
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
成立日期:2005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汽车配件、柴油机及配件、碎石机及配件、曲轴;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械电器设备(不含汽车)、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仪器仪表;仓储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要经营情况:截止2014年9月30日,金鸿曲轴总资产47617.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592.3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42322.63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内江浩鹏与金鸿曲轴于2012年11月13日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处厂房(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2号,建筑面积3423.99平方米;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1号,建筑面积16623.34平方米;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18号,建筑面积8108.61平方米)部分面积无偿提供给金鸿曲轴使用,无偿使用面积分别为2808平方米、6713平方米、6318平方米,无偿使用期限自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日。
现经双方协商,于2014年11月10日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厂房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4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1日。
四、协议审议程序
该补充协议签署双方属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但鉴于金鸿曲轴是无偿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补充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与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签署的《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