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互联互通的“大数据”时代,要推进国际或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合作,实现合作方的互利共赢,就得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这事实上就是PPP模式的国际化延伸。因此,我国“一带一路”规划和“基建走出去”战略,除了整合区域资源,以更广阔的市场实现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向强国优势转变外,还有以平等共赢为原则,弥补这些国家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短板”,助推这些国家经济上转型实现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的意义。
□李宇嘉
生产效率提高和技术进步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源泉,而这离不开物质资本的投入,即投资的增长。但是,投资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消费(包括出口),若终端消费无法满足,则过快的投资一定是低效率的。过去30年,我国投资占比一直在50%以上,而消费不仅占比低、增长慢,而且即便在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后,也没有出现发达国家在同一时期所出现的“消费爆发性增长”,证明我国投资的效率需要提高。
这里,首先就需要检讨消费所依赖的、旨在供给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基础设施投资,这一类型的公益性投资不仅提供消费的软硬件设施,而且直接降低消费的成本。而这两方面的效应是否发挥到位,关键在于基础设施供给的有效性,即基础设施供给是否充足、供给是否满足国民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WTO以及房地产市场化以来,工业基础设施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经历了长达15年的高速增长,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当仁不让的老大,在总投资中的占比也最高。但与此同时,基础设施投资高增长与消费需求却明显错位:一方面,支撑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消费的基础设施供应不足,各地普遍出现严重程度不一的“空城”现象与此关系最大;另一方面,满足城市化外来人口消费需求的基础设施供应缺口始终很大,各地不得不以户籍管制来掩盖基础设施供求矛盾。还有,支撑因收入增长而升级的消费需求、因老龄化而产生的养老消费需求的基础设施供应滞后,其中尤以教育及医疗的高成本最为典型。
造成基础设施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根源,在于基础设施供应模式的缺陷,即单纯以政府为主体(特别是地方政府),没有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优势。事实上,每个人的消费需求特征不一样,只有社会资本才能聚合和探寻社会千差万别的消费需求,并以此来选择基础设施供应的最佳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尽管政府具有供给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义务,在绝大多数国家,一般也都是由政府来建设和供给基础设施,但往往因为供给的有效性不足,不但选民不满意,而且给政府造成了沉重的债务压力,以及夹带在其中的腐败和社会矛盾。
因此,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供给基础设施(即PPP)被证明是一种比较好的基础设施供给模式。这种模式很好地发挥了政府和市场的相对优势,基础设施供给周期长、投入资金大、风险高、终端消费者承担能力弱,在项目规划、政策和政治风险担保、财政补贴上,政府有突出的优势,并能通过政府资本来引导和兜底,而社会资本的优势在于具体项目建造、运营和管理。二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出现了普遍的公用事业市场化趋势,均采取了PPP模式。
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消费需求已被激活,未来“人本”时代将代替“物本”时代,消费释放和升级时代已经到来,这意味着未来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将会呈数量级增长。同时,随着经济增长进入“中高速”时代,社会平均投资收益率会逐渐下降,城市公共服务越来越完善,基础设施的投资价值见长,社会资本进入这个领域的意愿上升,而因预算和债务紧约束,政府资本投入将下降,PPP模式就成了基础设施投资的必然选择。
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为特征的PPP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混合所有制的产权结构,即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能够在法制平等地约束双方的前提下,和谐相处、兼容并包、优势互补,共享同一个社会所有的投资机会、共担投资风险,而不再像过去那样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领域内“一股独大”,社会资本总也无法打破“玻璃门”。从这个角度看,PPP连接着现代市场经济和现代财政制度,需要上升到构建国家治理体系,从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看待。这就是为什么PPP模式不仅进入了三中全会的《决定》,而且是“一带一路”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和“基建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路径的原因所在。
在加速推进对内改革、建立对外开放新战略,重塑国家竞争优势(高端制造业)的新时期,先要对内树立起产权主体地位平等、包容性增长的现代市场经济和国家治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是平等的民商法律主体,其权利义务规范和纠纷解决,只受《合同法》的制约。这样,不仅基础设施供应有效性的问题解决了,而且建立起了“人本”取向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这是现代财政、现代国家能力、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即产权平等、包容性增长、(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共享发展和共担风险、终端需求导向。
有了这个“人本”取向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在我国以广阔需求为基础的改革“试验场”中,我们就能不断壮大高端制造业的大国优势,以及由此对其他国家形成的扩散效应,在“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新战略和基础设施“走出去”的战略中,实现制造业大国优势向强国优势的转变,进而以展现负责任大国地位的姿态,顺利实现我国制造业强国的目标。
在全球互联互通的“大数据”时代,要推进国际或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合作,实现合作方的互利共赢,就得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这种合作事实上就是PPP模式的国际化延伸。我国“一带一路”规划和“基建走出去”战略,其目的除了整合区域资源,以更广阔的市场实现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向强国优势转变外,还有以平等共赢为原则,以基础设施供给作为授予相关国家之“渔”,在助推这些国家经济上转型发展的同时,弥补这些国家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短板”,从而实现这些国家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复兴的意义。所以,这一战略和合作模式下的资本输出,既不同于殖民地时期的资本输出,也不同于二战后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授人于鱼的“扶贫式”资本输出。从基本原则与具体路径看,以我国主导成立的“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作为融资支持的长周期、高风险、多元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输出,是“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的最佳兑现途径。因此,牢牢把握住这一条,是我国担当资源整合者和主导者的前提。
(作者系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