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2014年11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B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6版:信息披露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6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无异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目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没有改变原投资项目的实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使公司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6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太安堂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3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徐福莺女士、余祥先生、胡清光先生属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激励对象名单、独立董事意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尚待《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徐福莺女士、余祥先生、胡清光先生属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本议案尚待《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董事徐福莺女士、余祥先生、胡清光先生属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受益人,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3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

    公司已经通过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的方式迅速切入了电子商务业务领域,因此计划减少连锁药店的建设规模,决定将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原来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从40142万元变更为36060.4640万元(其中:24500万元用于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变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6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基本情况

    鉴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安堂”)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公司”)100%股权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500万元)按合同约定将于康爱多公司2017年《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且最晚不得超过2018年6月30日支付,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拓展的发展需要,2014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收购康爱多公司100%股权的第四期转让股权款变更回为“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收购康爱多公司100%股权的第四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500万元)到时由公司另行筹集支付。同时,鉴于公司已经完成对康爱多公司的收购,康爱多公司已经成为公司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的拓展平台,公司决定将“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通过向康爱多公司增资、并由康爱多公司实施。另外,鉴于公司已经通过收购康爱多公司的方式迅速切入了电子商务业务领域,计划减少连锁药店的建设规模,决定将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原来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从40142万元变更为36060.4640万元(其中:24500万元用于收购康爱多公司100%股权)。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5号”文《关于核准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750,900股。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3,9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07,3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3,184,64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65,36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397,824,640.00元。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4]G1400056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原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变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40,14211,560.46
    2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40,13840,138
    3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建设项目40,11940,119
    4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25,12325,123
    5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车间建设项目14,87814,878
    6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24,500
    合计160,400156,318.46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管理层本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追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努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没有改变原投资项目的实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使公司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能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太安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事项,已经太安堂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仍然投资于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6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在汕头市金园工业区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下午2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2014年11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15:00—2014年1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4日。

    (七)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1月12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办理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5日、26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1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卫 黄锷佳

    电话:0754-88116066-188 传真:0754-88105160

    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

    四、网络投票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33

    2、 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 投票时间与方式:2014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方式比照深交所买入股票操作。

    4、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33太安投票买入


    5、 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输入投票代码:362433

    (2)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方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二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100.00元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1.00元
    2《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2.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15:00至2014年1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四)上述网络投票方法详见新颁布实施的《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卫  黄锷佳

    电话:0754-88116066-188 传真:0754-88105160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太安堂公司麒麟园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全权投票表决, 并代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议 案 内 容赞 成反 对弃 权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4-065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董事会现已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太安堂,股票代码:002433)将于2014年11月12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公告于2014年11月12日披露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