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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泰尔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4-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7 证券简称:泰尔重工

      转债代码:128001 转债简称:泰尔转债 公告编号:2014-53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泰尔转债”赎回事宜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止2014年11月4日,“泰尔转债(转债代码:128001)”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00万元,从2014年11月11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停止转股日:2014年11月13日。

      2.“泰尔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90%,且当期利息含税)。其中,个人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持有“泰尔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5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泰尔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2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3.“泰尔转债”赎回日:2014年11月13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14年11月18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帐日:2014年11月20日

      根据安排,截至2014年11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泰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泰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泰尔转债”于2013年1月9日发行,2013年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3年7月15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10月14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8.49元/股)的130%(11.04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据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泰尔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泰尔转债”提前赎回权。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发行人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发行人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

      “泰尔转债”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0.90%,且当期利息含税)。其中,个人投资者和投资基金持有“泰尔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5元/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泰尔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92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2014年11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尚未转股的所有“泰尔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6日至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刊登了8次实施“泰尔转债”赎回事宜公告以及1次“泰尔转债”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并将停止交易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鉴于“泰尔转债”于2014年11月11日起停止交易、并将于11月13日起停止转股,公司计划于2014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期间,继续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告“泰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4年11月13日为“泰尔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1月12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尚未转股的“泰尔转债”。自2014年11月13日起,“泰尔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泰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4年11月18日为“泰尔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4年11月20日为赎回款到达“泰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泰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泰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东保、董吴霞

      电话/传真:0555-2202118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超山路669号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泰尔转债”自2014年11月11日起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全体债券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停止转股日:2014年11月13日。

      2.根据安排,截至2014年11月1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泰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泰尔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3.“泰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四、备查文件

      1.《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