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汉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10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于2014年11月10日24:00结束,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919,805,639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3,000,000,000份)的 63.993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919,805,639份有效的基金份额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了转型方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4年11月1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8000元,律师费45000元,合计53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汉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4年11月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汉兴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已报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并将自基金汉兴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基金汉兴终止上市之日起失效。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已拟定《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汉兴于2014年11月14日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并在获得核准后发布相关公告。
3、关于基金汉兴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汉兴终止上市交易后,原基金汉兴份额持有人转为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汉兴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备查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〇一四年第九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13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09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10月31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9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A/B | 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139 | 000141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44 | 1.039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6,071,914.11 | 371,475.73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035,957.06 | 185,737.87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8 | 0.08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1月17日 |
除息日 | 2014年11月1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1月20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得再投资基金份额的计算基准为2014年11月1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2014年11月20日起投资者可以办理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查询、赎回业务。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2日
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10月16日至2014年11月10日期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汉兴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详情请参见今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网站发布的《关于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14年11月14日复牌。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