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 2014-077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4年 12 月 11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 2014 年 11 月21 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提名委员会同时在公司以及人才信息库等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职责;
3、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4、《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5、担任中央管理干部,其任职不违反《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 [2008]22 号);
6、属于高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任职不违反《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 号);
7、属于党政领导干部的,其任职不违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3]18号)
8、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9、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8) 同时在超过五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人员;
(11)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 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4 年 11 月21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罗世旺、莫娇
联系电话:020-62612188-232; 联系传真:020-832771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邮政编码:510663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征集表
推荐人信息 | ||||||||
推荐人 | 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 ||||||||
其他说明(如有)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78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4年 12 月 11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10日内(即 2014 年11月21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监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4 年 11 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罗世旺、莫娇
联系电话:020-62612188-232; 联系传真:020-8327718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邮政编码:510663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征集表
推荐人信息 | ||||||||
推荐人 | 联系电话 | |||||||
证券账户 | 持股数量 | |||||||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监事 | |||||||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纸张) | ||||||||
其他说明(如有)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纸张)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日期: |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79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化工”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于2014年9月16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西陇化工: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化讯”)、湖南省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化讯”)分别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道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已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备案。
深圳化讯、湖南化讯股东已变更为:
企业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深圳市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0% |
张新学 | 30% | |
湖南省化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 |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0% |
张新学 | 30% |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