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9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1月1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公司董事7名,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无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参与表决。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填补独立董事空缺,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将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陈爱文先生履历将根据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有关内容详见 2014年11月1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11月27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厅召开 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补选许长龙先生、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9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填补独立董事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简历附后)。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的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的有关材料将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 0755-82083000 及邮箱 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爱文先生简历
陈爱文,男,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常德县五交化公司蒿子港批发部会计;常德县商业综合公司武陵批发部主任;中国证监会长沙特派办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湖南洞庭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公司处副处长、稽查处处长;现任北京瑞凯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首席代表。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9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11月27日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2014年1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华天大酒店贵宾楼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许长龙先生、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许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 选举陈爱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该议案比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议案内容见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在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等媒体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24、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易欣、黄建庸、叶展
电话:0731-84442888-80889
传真:0731-84449370
邮编:41000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00号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证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428”,投票简称“华天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00 |
1 | 关于补选许长龙先生、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1.1 | 选举许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1 |
1.2 | 选举陈爱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2 |
2 |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 3.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 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投票举例:
如某股东对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投同意票,其申报内容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入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0428 | 买入 | 2.00元 | 1股 |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议案序号 1.1-1.2 项为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2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投票举例:如某股东则持有100股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为100×2=200股,股东可根据意向将拥有的表决权200股集中或分散填入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对应的委托数量栏项,合计总数不能超过200股。具体如下:
表 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股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股 |
…… | …… |
合 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④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或http://www.szse.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4年11月26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1月2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1 | 关于补选许长龙先生、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 | ||
1.1 | 选举许长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1.2 | 选举陈爱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 |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
3 | 关于延长向北京浩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投票表决某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划“√”。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彭光武、周志宏、晏艳阳发表以下意见: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提名陈爱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提案尚需在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彭光武 周志宏 晏艳阳
2014年11月12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爱文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不适用)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0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爱文,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陈爱文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陈爱文
日 期: 2014年11月6日